危險貨物規則訓練課程-CBTA 7.3複訓班
上課日期:
115/03/11~ 03 / 13
上課時間:
每天8:30AM– 6:00PM
上課地點:
迪傑魔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12號2樓之8)
上課費用:
複訓班:會員NT$11,000元/人;非會員NT$15,000元/人
繳款方式:
請以現金、支票或匯款方式繳納。 戶名:【高雄市航空貨運承攬商業同業公會】 帳號:【中國信託南高雄分行#1825-4005-4489】 上課費用請於報名後期限內完成繳費,以利本會課前行政作業時間。
報名簡章:
課程說明:

※報名方式:採GOOGLE表單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2KCY3SLA7dVATpMv6

※注意事項:

一、請上課學員須自備第67版DGR書籍,或由公會代購,書籍費用另行報價(非會員$9,975/本(含稅))。

      若需由公會代購書籍者,請填寫GOOGLE報名表單,最慢請於115年1月20日前完成訂購,逾期不受理。

二、建議貴司優先安排下列人員參訓:

(1)公司負責人。(2)公司主管幹部。(3)公司實際處理空運危險品貨物人員。

三、建議貴司至少安排一位以上學員參訓,以免公司人員離職異動造成公司無法簽署危險品相關之文件。因證書是學員經過上課考試後得到認證,是記名的,不能更改人名。

●依民航局「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第24條之規定,擷取重點如下:

航空貨運承攬業於執行空運危險物品及安全檢查作業時,應建立危險物品作業人員訓練計畫,並依計畫對所屬人員實施訓練及考驗,且應自前次訓練完成之日起算二十四個月內實施複訓及考驗。未依第一項規定完成訓練及考驗及格者,不得從事空運危險物品作業及簽署第十條、第十二條第二項及第十九條規定之文件。第一項訓練紀錄應自訓練完成當月起保存三十六個月以上,以備查核。

●依民航局「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第25條之規定,擷取重點如下:

航空貨運承攬業應檢送危險物品作業人員訓練計畫及危險物品作業手冊,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始得執行空運危險物品作業;變更時,亦同。

以上事項請務必確實瞭解,以保障貴司權益。

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絡公會林小姐,電話:07-5376600。